根据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月9日起,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进行体温测量。

为保障我镇零售药店全面落实相关要求,2月10日至12日,陈村市监分局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对镇内58家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实名登记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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