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国家出台“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富宁县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惠民政策,近日经药店申请、医保实地核查、州局复查等程序,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彩虹桥连锁店、云南文山为了你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富宁壮风水韵二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富宁壮风水韵分店3家药店已被纳入“双通道”定点药店。参保人医院(医院)购买谈判药品(含抗癌药)而医院不能提供的,医院开具的纸质处方到以上三家药店购买所需药品,可在药店进行现场报销,谈判药品通过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进行供应保障。起付线及报销标准为每种谈判药品每年需支付一次起付线,城镇职工“双通道”药品起付线标准,按照在职元、退休元、70岁以上老年人减半,自付10%后的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90%;城乡居民谈判药品门诊保障起付线为元,自付10%后的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70%。

图为:医保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双通道”开通情况

这医院抗癌药品配备使用偏低甚至患者“买不到药”的情况,减少参保人员到县外就医往返跑动,切实提高特殊病人群用药的可及性,又一便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县医保局

制作:李亚国

责编:李芳晶

审核: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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